知識產權日益成為國家間或企業間競爭的戰略性資源和核心要素。知識產權的保護是促進創新得以繼續進行的重要條件。目前,我國展會知識產權保護存在著嚴重的問題。那么展商在參展過程中要怎樣才能保護好自己產品的知識產權呢?
一、與展會舉辦方簽訂知識產權保護協議,促使舉辦方行使保護展商知識產權的職能,共同承擔風險;
二、不要將沒有申請的產品拿去參展,一旦被同行的競爭對手發現或掌握,很可能導致創新成果被竊取;
三、沒有上市的新產品也不要公開展示,倘若被競爭對手模仿并迅速推出市場,展商將有苦難言;
四、對于已申請知識產權的展品,可以在展品及相關物件上進行知識產權標記,既起到宣傳效果,又有警示作用。
展會不僅是企業宣傳樹立形象、拓展*的平臺,而且還是同行之間刺探競爭對手知識產權秘密的場所。所以預先對展品知識產權的保護問題進行的考慮,可以有效減少被侵權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