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務院出臺的《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提出,國家鼓勵醫療器械的研究與創新。樊瑜波認為,鼓勵創新需要細化的政策與扶助,要大力發展醫療器械相關基礎研究和轉化研究。目前來看,亟須馬上著手的工作有這樣幾個:
優化現行招標制度。在現在的省級招標規定中,醫療器械根據國內與進口區分,進行分組招標,進口產品享受更高定價。樊瑜波說,“相同等級和性能的產品,進口產品定價更高,附加值更多,自然有錢可以用來開拓并占有更大的市場。很多國內廠商都在抱怨進口產品享受了‘超國民待遇’。類似不合理待遇理應取消,要給國產品牌公平競爭的機會。”
政策扶持亟待加強?,F行政策下,在國外,某些植介入醫療器械往往定為二類產品,無須臨床試驗即可獲得美國或歐洲上市許可,這些產品在進入中國的時候,按照我國現行政策是無需再進行臨床試驗的,進口產品可以節省大量時間和成本。
而同類產品在我國往往定為三類產品,國產企業需要多花費2—3年,數百萬元乃至更多的費用投入,才能使得一個產品進入臨床。長此以往,國內企業與國外企業間的差距只會越來越大。
不公平競爭應規范。一方面,大量進口廠商贊助醫生培訓、參加國內學術會議,“一個臨床領域的會議,往往數萬余名醫生參加。經費大都是外企贊助的。”樊瑜波說,大量品牌的意見占據會議講壇,討論與介紹的都是進口產品。長此以往,醫生也會偏愛進口廠商,習慣使用進口產品。另一方面,我們國家每年各類科研經費和臨床培訓經費支持了大批中青年醫生前往歐美發達國家學習,學習期間接觸和使用的大都是國外公司的產品,一定程度上為國外公司做了免費培訓。
同時,進口廠商對于規模小、威脅小的國產自主創新企業,惡意降價競爭,擠壓其生存發展空間。對于已經形成一定規模的國產創新品牌,外企往往巨資收購,然后讓其慢慢退出市場。一旦沒有國產產品與之競爭,進口產品*壟斷市場以后,就會產生價格壟斷。
轉自中國產業經濟信息網